当前位置:

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-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自施行

web3广播网 2024-07-29 9 0

本文目录一览:

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自什么时候起实行

1、《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》自2012年8月1日起实行。2012年6月,国家外汇管理局、海关总署、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,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。为此,外汇局、海关总署、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,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将《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。

2、自2011年12月1日起,国家外汇管理局、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在江苏、山东、湖北、浙江(不含宁波)、福建(不含厦门)、大连、青岛地区启动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试点,以促进贸易便利化和加强外汇管理。主要内容包括:改革管理方式 试点期间,企业不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,转为非现场总量核查。

3、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。 自2012年8月1日起,全国上线运行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(以下简称监测系统),停止使用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、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、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以及中国电子口岸-出口收汇系统。

银行在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哪些环节,发现企业存在

1、日常业务办理环节:在这个环节中,银行会审查企业的进出口报关电子信息。发现企业存在涉嫌重复使用报关单、涉嫌使用虚假报关信息等四类可疑情况,银行会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中对相关企业进行标识,并向所有银行开放,提醒其他银行关注,特别是为标识企业办理业务时参考。

2、(一)基本信息识别:银行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相关业务,应当首先确认客户主体资格和货物贸易分类状态。根据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(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)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,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/加盖商务部门印章的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》等,确认企业贸易收支主体资格。

3、案例1的付汇安排即为典型的“境内交货境外收汇”行为,虽然这种行为使得B企业省去了先(从C)进口再出口(至A)的环节,货物直接在境内流转,节约了时间成本以及相关费用,但在外汇管理方面却存在问题。

4、外汇局对下列企业实施重点监测:贸易外汇收支与货物进出口一致性匹配情况超过一定范围的;贸易信贷余额或中长期贸易信贷发生额超过一定比例的;经专项监测发现其他异常或可疑的;其它需要重点监测的。

5、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包括:从境外、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收回的出口货款,向境外、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支付的进口货款;从离岸账户、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收回的出口货款,向离岸账户、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支付的进口货款;深加工结转项下境内收付款;转口贸易项下收付款; 其他与贸易相关的收付款。

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,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包括哪些内容

1、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包括:从境外、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收回的出口货款,向境外、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支付的进口货款;从离岸账户、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收回的出口货款,向离岸账户、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支付的进口货款;深加工结转项下境内收付款;转口贸易项下收付款; 其他与贸易相关的收付款。

2、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包括:出口货款的境外收回和境内保税区支付,离岸账户与境外机构境内账户的进出口付款,深加工结转项下的境内收付款,转口贸易的收支,以及其他与贸易相关的资金流动。

3、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包括:境内个人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;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境内机构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:金融机构自身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;因资本和金融项目交易发生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;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有明确规定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。

4、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,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包括:(1)从境外、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收回的出口货款,向境外、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支付的进口货款。(2)从离岸账户、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收回的出口货款,向离岸账户、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支付的进口货款。(3)深加工结转项下境内收付款。(4)转口贸易项下收付款。

5、顾名思义,所有涉及贸易项下的外汇出入都算。

6、外汇经常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四项:贸易收支、劳务收支、投资收支及单方面转移收支。贸易收支。它主要涵盖了进出口货物或技术与货币转换有关的各类收支,体现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跨境交易状况。贸易收支是一国货币对外收支的主要部分,也是外汇经常项目中最重要的一项。